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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五章宁有种乎上(第1页)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曾经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总是跟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联系在一起。

那个时候李潇玉还在想这王侯将相是不是真的没有种族之分?若是有的话,为什么还会王朝更替?

可是若没有的话,为什么在她或者的那个世界上还有种姓之说?

想一想那印度阿三的种姓之说,上等人,什么也不用做,几乎是一出生就站在了社会的前列,几乎整个人就是天地的宠儿,就因为他的姓是尊贵的姓氏,是婆娑门人……

可若是生在了低贱的种族姓氏里面,别说是自己了,就是妻儿都会被人任意屠杀……

她所在的那个世界曾经有些人想着商周时期,商周时期的奴隶制甚至还有奴隶坑杀,殉葬制度。

在那个人命如草芥的世界里,种族、种姓到底为什么最尊贵,没人能够理解。

也许人们觉得人本就应该分三六九等吧?就像女娲造人的时候说,亲自捏成的人是高等人,随便甩甩落地的人是中等人,直接抛下的是下等人一样。

难道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种姓吗?

不然上古八大姓氏为什么是贵族?不然阿史那的族姓在匈奴是那般的高贵?

可是王侯将相真的宁有种乎吗?如果真的有,为什么不是龙生龙?为什么不是虎父无犬子?

如果真的没有,又为什么人们在建立社会的初期就要建立王侯将相的排位,更要有制度等级来管理每一层级的人,甚至不需这些人越界?

此刻李潇玉甚至能够体会到刘侠的那种悲伤和气愤。

这个世界上要的公平,不过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这个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便是一出生便含着金汤勺,随便挥霍,哪怕蠢笨如猪也能被人鲜花喝彩,而努力向前,拼尽一切的寒门子弟,只能够缩手缩脚,终其一生,为人打工,毫无自我。

她能够理解刘侠想要的那种公平……那种只要能够从同一个起点比拼的公平……

所以她也知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只不过是对这种不公平的抨击。

可如今她已经是共工族的族人,站在这中不公平的起点上,她能够感知血脉从上而下,从里而外的力量。

这种力量,是一个家族聚集了几千上万年,经历过不懈努力和执着而富有的力量。

在母神造人的初期,人们都是一样的起点,都是一个泥人开始。

大家当初都是吃生肉,喝动物血,拿动物皮毛当衣服的泥人……

后来成就了部落,成就的时候,部落的首领是首当其冲去慷慨赴死的。

因为要保护部落,首领往往放弃了耕种或是狩猎,反而聚集一批愿意付出生命的泥人,加强锻炼。

而为了让这些泥人能够锻炼的更好,部落的成员们会分出最好的肉或粮食供给给他们……

这便是部落军队最开始的雏形,那个时候部落的每个人都是心甘情愿分出自己的猎物给军队的。

而这分出的猎物,便是一个国家的税收雏形。

后来部落征战过多,打出了经验,知道很多时候打仗不是两个拳头就可以打赢,此时有部分闲暇爱思考的人开始想着怎么壮大自己的军队力量。

这个时候,衍生出了文字的创造,武器的创造……一如那造字的仓颉。

这便是文官的雏形和武官的雏形,而这个时候的创造者们也是一线参展的战士,在磨砺之中,这些人们逐渐锻炼了自己的体魄,也调动了血液中的循环,刺激了部分基因的发展。

军队中的这些人慢慢的开始发展成为尚书六部,也就是礼乐射御书数,而六部则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部落这个时候稳定了疆土,但因为洪荒时代之后,是父神和母神结合繁衍的后代,为了防止种族上的基因倒退(近.亲结.婚),采取了种姓制度。

这种姓制度根据部落的大小,征战疆土最大的部落拥有高贵的姓,更有选取江河为领地的权力。

有了姓,随着部落的人口越来越多,生育能力越来越强,幼儿的存活率越来越多,一个县城大小的区域已经满足不了一个部落的发展。

于是部落开始迁徙,但是迁徙的部落不能忘本,更不能忘根,他们选择了随姓,让后人知道自己从何处而来。

但是人口的众多,让人们的交流反而出现了混乱——因为那个时候人们开始懂得捡拾贝壳当做钱币以物换物,但是物品还是根据地域有好坏,一如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便是这样的道理。

人们于是根据江河划了区域,像淮河以北淮河以南这般,以地域来划分物品所来。

此时人们有了自己姓之外的另外一个标志,那就是氏。

随着一个区域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姓已经开枝散叶,同姓的人太多,但是地域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导致了人们之间的认知再也不同。

即便是五百年前是一家,也无法让彼此能够完全接受彼此。

于是人们开始竖起了高墙,竖起了占河为疆的年头,这个时候城池形成。

此时那些管理者礼乐射御书数的人们,因为上千年的传承,又因为那个时候人们可以活上三五百年,见多识广和记忆尤深,让这些参与历史,创造历史的战士与普通的部落成员再也不同。

因为这些战士身边聚集了很多的追随者和崇拜者,而这些战士又因为终于部落首领,慢慢的给予看守一个地域的机会,这个机会让这些战士慢慢的成为了城池的领导者。

随着城池内的人越来越多,战士们干脆以此城池氏,让后人知道自己的功绩。

此时战士的后人们比不过成员多了一个特点,那就是有专门的氏来称呼。

而这个氏因为是一座城池,便相当于一个小小的部落……而这些部落的人们,因为爱戴这个战士。

故而将这个战士称之为了侯爷……而侯爷的荣耀便是那姓和氏皆有。

人们那时候想的很单纯,只是觉得跟着战士一辈子荣光,故而也把氏当做了自己的故乡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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