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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克兰王国的骑兵确实很厉害,就算是我们训练有素的手下也只能勉强和他们持平。每次阻击他们的掠夺,都是我亲自率领最精锐亲卫队去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完胜他们。如果是同样的数量,我们银狼佣兵团和他们的骑兵作战,胜负也是五五之数,何况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两倍。”王风自然明白弗雷斯叫他们来的意思,不外乎就是想让他们出手阻截四处骚扰的斯克兰骑兵。虽然那些骑兵只能骚扰没有城墙保护的村子,但是大量的破坏对于领地的经济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对于那些领地不大的领主来说,更是毁灭性的打击。
“只要你们出手阻止他们的骚扰,报酬方面我们不会亏待你的。”一个五十来岁白白净净的男人十分随意的说着。在他看来,那些人不过就是些佣兵团,和妓女一样给钱就能用,所以他说起话来并不用很客气。即使他们现在需要求人帮忙,但是也不需要对于那些低贱的佣兵客气,那只会自贬身份。
谁知他的话说出来,刚刚发言的那个年轻人根本看都不看他,眼神轻佻的望着天花板,完全当他在放屁。不,如果是放屁的话,那个年轻人估计会直接笑出来,也就是说,他刚刚的话在对方眼里连个屁都不如。
他身为皮尔斯子爵大人的管家,从来没有受到过这种羞辱,至少从来没有被平民这样羞辱过。在埃德尔城里,除了子爵大人,再也没人敢这样对待他,即使是子爵大人的子嗣也无权这样对待他,因为他本身就是一名爵士。虽然是最低等的贵族,但他毕竟也是贵族,贵族的身份和尊严是不容玷污的。
就在他要发火的时候,眼睛无意中飘过王风三人的胸口,那里赫然挂着闪亮精致的骑士勋章,上面是一面骑士盾和一把单手剑交叉而立。剑与盾是骑士最好的伙伴,也象征着惩罚和守护,也就是骑士精神里惩恶扬善的体现,也是骑士精神里最核心的部分。而拥有这枚勋章的人,在各个国家都享有等同于爵士的特权,甚至犹有过之。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佣兵团就有三个骑士,这世界也太疯狂了,至少在这个皮特爵士看来,真是无比惊人的事。虽然大家地位相当,但是皮特爵士再也不敢放肆了,有这么多骑士组成的纯骑兵佣兵团,实力完全不容小觑。而且这种人一般都有深厚的背景,他一个小小的爵士还是不要嚣张了,说不定面前这位伯爵大人就是他们的靠山。他要是敢继续嚣张下去,只怕他就走不出萨哥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看见皮特爵士见风使舵的转换了脸色,而且一言不发的,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其余几个使者也略感惊奇。他们可是清楚的知道,这位爵士可不是什么好相处的人,即使是对他的主子,都可以不卑不亢的。今天竟然被几个年轻人无视,而且还没有进行反击,甚至脸上的表情都变得有些谄媚,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的猫腻。不过当他们看到王芬胸口的徽章时,那一点点疑惑就已经烟消云散了,如果皮特爵士敢多说什么,只怕就要出现三位骑士大人痛殴装逼犯的场面了。
这就是骑士和爵士的区别了,双方在爵位上没有太大的差异,顶多根据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导致骑士的地位有些微的调整,但是变化都不太大。但是如果骑士和爵士发生冲突,吃亏的一般都是爵士,除非那个爵士有什么大的背景,才能在以后找回场子。
在发生冲突的时候,骑士完全可以发出挑战,爵士要么是丢脸的拒绝,然后沦为笑柄。要么就只能硬着头皮接受挑战,然后被骑士饱揍一顿。成为一名爵士需要的是良好的出身或者不错的人际关系等等,并没有要求爵士一定要有多厉害,个人武力多么强悍。但是骑士就不然,他们都是经过武试的,痛揍一两个装逼犯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雇佣的问题暂且不说。现在他们银狼佣兵团虽然是接受我们纳德的战争雇佣,却隶属于巴弗伦的华莱士爵士管辖,他们也不好随意出击。”弗雷斯十分欣赏王风的处事风格,对什么人就有什么样的态度,这是一个拥有贵族身份的人必须具备的素质。在他看来,王风不仅拥有贵族身份,而且还有比皮特爵士强得多的实力,无论是个人武力和背后的实力都让他完全不需要对一个小小的爵士卑躬屈膝。
这就是贵族制社会的思维方式,有序而又野蛮。他们严格遵守自己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对于这些贵族制度的维护甚至到了十分苛刻的地步,一旦有人违背了,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而他们同时遵循强者为尊的潜规则,甚至在很多时候,这条规则完全凌驾于贵族规则之上,成为他们不言自明的行事准则。
“不知道伯爵大人有什么需要我们去做的?”王风让他们找个位子坐下,自顾自的端起一杯酒,细细的品了起来。弗雷斯伯爵很有钱,而且他并不吝啬,从周围华丽的装饰就能看得出来,也能从日常的食物酒水中品尝出来。骑士一般是不会喝酒的,因为那样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完美形象,他们比贵族更加在意这些礼节。只不过王风这几个速成骑士可不顾及这些,只要不喝醉,他对于美酒美食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
面对他这种有些放肆的举动,弗雷斯也没有说什么,当作没有看见一样的忽略过去。可能为了掩饰自己内心里的不舒服感觉,弗雷斯也端起酒杯浅浅的喝了一口,然后再次换上无懈可击的笑容,对着屋子里的人说道:“你们肯定也知道,我的萨哥斯完全是自保有余而攻击不足,根本无法派出人手去阻止他们的行动。况且你们也不是不知道,我们纳德王国最缺乏的就是骑兵,我这些年也没有培养出成建制的骑兵队伍,更别说抗衡斯克兰的骑兵了。”
弗雷斯这句话看起来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至少在明面上挑不出他的毛病,除非翻脸之后,大家把暗地里的东西摊开说才行。要说萨哥斯的军队没有余力出击,那完全是骗人的,虽然在野外步兵确实打不过骑兵,但那也是相对的。以弗雷斯的实力,派出的部队完全可以吃下那些骑兵,只是人家不愿意出手。毕竟会产生不小的损耗,而回报又抵不上他的损耗,他才不愿意做这种损己利人的傻事。
“今天叫你们过来,一来是大家群策群力想办法解决这个骚扰的问题,二来想请你们银狼佣兵团出手,至少让他们的骑兵不敢那么放肆。毕竟你们曾经和他们作战,熟悉他们的战斗风格,并且你们曾经打败过他们。相信由你们出手,会比我们另找他人要好得多,而且时间上并不允许我们这么做,相信他们很快就要开始攻城了。”弗雷斯慢条斯理的说着,眼睛有意无意的瞟了瞟淡然而坐的王风,想要从他的反应中看出什么。
“只要价钱足够,我们也不会拒绝你们的请求,毕竟我们现在收到纳德王国的雇佣,每周还能领取到少量的工资,所以帮助你们也算是分内之事。”王风也不温不火的说着。他开门见山的说了,价钱不够就不要来烦他,虽然领着纳德王国的工资,但是也没义务帮他们拼死拼活。帮巴弗伦是因为纳德和华莱士爵士双方共同允许他们在领地征兵,所以他们才答应训练成功之后帮助他们御敌,其实最关键的就是威廉和华莱士爵士是亲戚。
话说到这个份上,就不关弗雷斯什么事了,他把这些过来叫苦的管家使者们全部丢给王风。只要对方没了骑兵,剩下的部队虽然多,但是就不放在弗雷斯的眼里了,毕竟纳德人最强的就是步兵,守城那是绰绰有余。要是没有那些讨厌的骑兵,弗雷斯甚至可以想出数十条妙计,用银狼佣兵团的那些人生生耗死那些大胆的入侵者。前提是,银狼的人真有王风形容的那么厉害,至少能够勉强抗衡斯克兰王国的骑兵。
几个使者看到弗雷斯伯爵的这种态度,当即明白了,目前他们只能依靠这三个年轻的骑士。虽然银狼佣兵团名不见经传,而且也只有招募不过几个月的新兵,并且在数量上也只有来犯骑兵的一半,但这却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了。弗雷斯的意思很明显,不愿意让自己的士兵去送死,至少不能死在那些骑兵手里。
“不知道你们银狼佣兵团需要什么条件才愿意出手帮忙?”皮特爵士第一个开口,语气中充斥着若有若无的谄媚,仿佛他面对的不是一个骑士而是男爵大人。不过其他几个使者也不好指责他,毕竟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就算身为贵族有时候也是需要拉下脸面来求人的。而且有皮特爵士打头阵,他们完全不用再考虑自己应该采取什么态度,跟着爵士走不会出什么大错的。
“只要你们能够出手相助,其余的问题都好解决。我们爱米林的城主大人收藏有不少武器装备,相信你们会喜欢的,如果可能的话,希望你们亲自去爱米林看看,我们也好磋商具体的细节。”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人有点谄媚的冲着王风笑了笑,他只是领主的亲信,本身没有任何爵位,所以面对王风这个被认证过的骑士时,不自觉的会有些讨好。
“很好!”王风赞许的看了这个人一眼,他首先开口许下承诺,算是为王风敲竹杠打开了一个突破口。既然对方那么识趣,他也不会亏待他们,总是要做出一个姿态来。“兰波,你和他交换一下意见,把爱米林城的条件记录下来,如果条件均等,优先选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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