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期中考试的成绩下来,一班的同学在看到第一名是沈邵后,没有谁感到意外。反正他们平时听老师点名夸奖沈邵,已经听得有些麻木了。
下午第一节课是语文,发卷子后,按照以往的习惯,是要念两篇班上写得比较好的作文给大家听的。这次作文的名字是,在一堆写自己父母有多辛劳,有多关爱自己的作文中,沈邵的作文显得格外显眼,甚至引得语文组的老师为了打分还讨论了不少时间。
一班的语文老师是个退休再聘的老头,每次上课前全班同学起身行礼说“老师好”时,这位老头都会认认真真回一个礼,然后再让同学坐下,进行上课。
“这次大家的成绩都有所进步,有几个知识点错误率比较高,同学们还要多注意,”古老师讲了一些大家出错比较多的地方,然后拿起两份没有发下去的卷子,“这次有两篇语文组老师都觉得很不错的作文,我给大家念一遍,同学们多跟着学习,争取下次把作文写得更好。”
第一篇作文念的是语文课代表的作文,沈邵在下面听着,觉得这个小姑娘写作水平确实很不错,作文写得很感人,可以看出家里的父母对她十分疼爱,而她也很懂事。
“第二篇作文是沈邵同学的,”古老师拿起卷子又放了下来,看了一眼讲台下的诸位同学,“最近一段时间我听到一些传言,大家都是初中生了,不是那些二三年级的小孩子,要知道分辨是与非。”
全班同学知道古老师说的是沈邵,所以都朝他看去。
古老师就当没有看到大家的反应,开始念起沈邵的作文来。
“妈妈躺在冷冰冰的棺材中,我想流泪,可是想起大人们说,如果这个时候眼泪落下,会让妈妈走不了轮回路,所以眼泪又忍了回去。”
“爸爸走的那天,天气很晴朗,晴朗得我站在屋子里,都能看清他西装外套下的毛衣,毛衣是妈妈几个月前连夜给他织的,但是现在他却穿着这件毛衣,跟着别人去寻找幸福了。”
十二岁的孩子还是懵懂的,但也是十分善良的,作文还没有念完,班上很多女生都红了眼眶,连那些平时比较调皮的男孩子心情都有些沉重,他们无法体会沈邵过的是什么生活,但是却知道,现在的他们,是完全不能离开父母生活的。
沈邵却做到了,而且还学习认真,性格又好,待人又热情,他们如果还在背后说他闲话,那就太坏了。
语文课后,班上的氛围比以往休息时间显得凝重,杨宏强红着眼眶搂住沈邵的肩膀道:“小邵,以后我爸妈就是你爸妈,他们可喜欢你了。”
沈邵看着杨宏强这副模样,笑着伸手拍了拍他的背,爽朗道:“行啊,以后我天天到你家蹭饭吃。”
“那没问题,我告诉你啊,我妈的手艺,那简直是这个。”唐宏强翘起大拇指,他见沈邵开朗的模样,心里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或许是沈邵的情绪感染了其他同学,渐渐的气氛又变得轻松起来,但是从这天过后,很少再有人提沈邵父母的事情,反而回家对自己父母孝顺起来,毕竟他们爸妈都在,他们的爸爸也不像沈邵爸爸那样坏。
很快外班同学也知道了这篇作文的内容,渐渐的沈邵在他们心中,已经成了一个身世凄惨但是却什么都做得好的典范,隐隐的已经把沈邵当成了他们的偶像。
于是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氛围下,初一上学期结束了,沈邵拿着全县第一名的期末考试成绩回了乡下。
屋子因为有几个月没有人住,沈邵花了一天的精力把房子收拾了一下,还特意去找了一把熏蚊虫的药草点燃,放在不要的搪瓷盆里熏屋子。
屋子收拾好,天已经黑了,沈邵刚洗完脚,就听到门外有人敲门,大伯家养的狗叫得厉害。
“沈邵,你在家吗?”门外的人似乎见房子里亮着灯,所以特意提高声音喊道,“我是村委书记沈全发,我们找你有些事儿。”
沈邵拉开门栓,打开堂屋的大门,见外面站着三个中年男人,他们手里提着些东西,手里的电筒在沈邵开门后,就关了。他认识这三个人,他们是村里的书记、主任还有会计,所以当下便请进屋坐下,又到厨房给两人倒了三杯茶。
茶叶是一块钱一盒的苦丁茶,不过这三个人也没有嫌弃,喝了几口后,沈全发才放下杯子道:“沈邵啊,听说你在实验中学的尖子班读书,成绩怎么样?”
“还可以,”沈邵看了眼窗外,语带关切道,“沈叔,你们怎么赶夜路?”
“什么还可以,我听我们家的凤娃说,你这次考了全县第一名,可算给我们沈家村争了脸,前几天还有别村的人问我呢,”沈全发的女儿在实验中学读初二,所以知道一些沈邵在学校的事情,“这次我们来,是代表全村给你送些东西,你一个半大孩子啥都没准备,怎么过年?”
每年村里过年时都会给村里困难户送些年货,原本沈邵这种没有成年的孩子,村里是不会算他一个的,只是沈全发在知道沈邵的成绩后,觉得这孩子有出息,没准以后就会成为沈家村的金凤凰,所以跟村委班子的人商量好,拍板决定加沈邵一个名额。
沈邵当然推辞不接受,不过沈全发的态度十分坚决,还是把东西给留了下来。
把三人送出门后,沈邵回到屋内,看了一下村里发的这些东西。两斤猪油、五斤菜油、三斤鲜猪肉,三斤腊肉,还有一只大概两三斤重的鸡,这些东西在以后也许算不得什么,但是当下也算不错了。
把东西收拾好,沈邵决定明天去买些年货,虽然只有他一个人,但是也不要过得太马虎了。
第二天一大早,沈邵就去了城里,买好年货后就往家赶,半路上遇到同村回家的,便跟他们一起走。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自己重生以后,记忆力格外的好,就像是灵魂被重新洗涤了一遍,连手脚都比上辈子快上不少。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心境不同,做起事来就得心应手了。
路上遇到的人,只要是他见过的,他就能在记忆力找出他与谁是一家人,与哪些熟人是亲戚。他刚开始还没有察觉到自己记忆力变好,只以为是自己从中年人变成小孩子,脑子变机灵是正常情况。但是重生到现在已经有近半年时间,他觉得自己上辈子这个时候,脑子似乎没有这么好使。那时候他背那些文言文,需要反复诵读好多次才能背诵得流畅,现在背诵起来,比上辈子轻松了很多。
他弄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干脆就不去想了,反正重生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发生过了,脑子变得聪明一点,反而没有那么奇怪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疯子 我是小道士3催魂夺魄 逆天狂妃好霸道 傻傻 爱是妄想还是诗 陆少的枕上宠 失去顏色的天空 这次真的栽了 顶尖大佬的姐姐 给咒术界一点姐控震撼 穿书末世别人囤物资她囤丧尸 假少爷觉醒后跟反派先婚后爱 福泽有余(番外) 便利商店店员有阴阳眼 殿下,驸马遇喜了 反诈影帝[重生] 小遗憾 狗血爱情成为主流 何为贤妻(番外) 沉爱落燕
穿越到御兽的世界,开局获得响雷果实。白灵兔响雷果实=可萌可御可放电兔耳娘。宿主兽宠反馈‘元素化’技能灵明猴橡胶果实=能大能小能抗揍。宿主兽宠反馈‘大小如意’技能噬灵狍吞吞果实=吞天吞地吞星辰傻狍子。宿主兽宠反馈终于有一天,当莫可名状的恐怖存在降临,万界生灵惊恐的看到就连大圣尊萧之昂的兽宠们都接连败退,万界已经再无抵抗之力。萧之昂站了出来。以前不出手是没必要,现在记住我的...
王爷,拜托你别跟我挤一张床好不好叶阳不耐烦的说。这是本王的王府,我爱去哪睡就去哪睡王爷,拜托你睡就睡,不要老动手动脚好不好这是本王的王府,本王爱碰谁碰谁你若从了本王,这王府你说了算王爷,你若生,我便着红衣,三千青丝待君绾,你若死,我便着白衣,青灯古佛了此生王妃,青色烟雨,孤影等你归来,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莫相离。如有来生,我亦愿与你相随,愿你不负归期不负我甜蜜虐心宠文...
...
小年夜,留子程墨孤身一人在枫叶国吸溜着泡面,被保镖连人带面塞进私人飞机。常常在他梦里作乱的的小丫头站在程斯樾面前。他怔忡片刻,抬手抚她脸蛋。温热的。活着的。不是梦。程斯樾内心苦涩你躲哪儿去了?为什么,这么多年他都找不到她?他心中那个叔友侄恭的楚门的世界,在这一刻,倾倒崩塌。这个丫头他要吃干抹净,畜生渣...
一介凡人的她从见到他的那刻开始,便什么记忆也没有。远古上神白虎天君是个从来对可爱可怜的事物都毫无抵抗力的神,半开玩笑之下替她取名白怜,并收她为徒。 他本是高高在上的司法上神,主宰仙界一切仙归仙条。素来以铁面无私的他使得众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而五百年前的仙魔大战时,他更是毫不留情将天君唯一的子嗣逸皇太子送上诛仙台,使得天君对他恨之入骨。 天生淡然冷漠的他似乎对什么都毫不在乎,却永远恪守天归。 这样毫无感情的他终因好友白虎上神的交情救治于她,却没想到反倒种下更大的祸端。 而魔君因为自己的幺女与逸皇太子的恋情被斩断在诛仙台上,怒极之下发誓与仙神从此不共戴天。 原本遗失的上古神器纷纷出现,而随着女娲石的复苏,那被尘封以久的封印顷刻开启。 师傅带着她,在凡间躲避了三年,却终究躲不了一世。 形形色色中,又是谁在谱写一曲神仙之歌。...
关于凶灵搜索引擎我最近和佰度打了一架,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佰度先动地手。事情是这样的,我自从学会上网开始,就一直用佰度搜小说搜视频,搜音乐,甚至搜试题答案,反正就是搜索一切我感兴趣的东西。那天听说佰度出了新功能,搜索黑洞就会出现黑洞,搜索鞭炮就会出现鞭炮,所以我也去试了试。然后,我的人生就没有然后了,你绝对想不到,我都搜出来一些什么玩意。如果你胆子很小或者好奇心特强,那我劝你绝对不要去搜索,因为这些玩意实在是极!度!恐!怖!度!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