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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估计晚上的“见面”事件外公和子渊已经知晓了,他们向来消息时最为灵通的,然而却是没对我说什么,倒是子霖,竟化身为八卦爱好者,看到我在玄关换鞋子,探头探脑的:“兮兮,你竟然去相亲?”
我随手抛给她一串项链——从君子兰那边夺过来的,泥煤的,君子兰出手还真是阔气,买金银首饰还跟买大白菜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便挑了一个满满的三层大首饰盒子,看着那六位数字,我心底很是气愤地把她家祖宗十八代通透地问候了便,不带这般烧钱的!看着这些金灿灿白花花的项链、手链、脚链,一条都对不上我的心意,索性全拿来送人,权当是提前准备新年礼物了。
“错,我是去体验生活,最近各大类相亲节目红遍了一大半的电视台,身为潮流达人,怎么能落于人后?”
“感觉怎么样?”
“整一个伪鬼佬,在美国呆了四年有什么了不起,至于每分每秒地挂在嘴边吗?不过是四年的时间,竟然把自己的根给忘记了,成天就是唉,中国这个雾霾啦怎么污染这么严重,或者是这个食物啦,怎么都有毒,我现在啊,都不敢喝牛奶啦,连维生素也不敢乱补……”我惟妙惟肖地模仿着,“我还不是在法国呆了那么长时间,怎么就没有像他那样沾染地厉害。”我对着子霖大倒苦水。
“人家洋盘嘛,”子霖将链子戴在手上,“真不错,谢谢啦。”
“不客气,”我大手一挥,“我这边还有些其他的,你要是喜欢可以多拿一些。”
“兮兮,最近发大财啦?”
“是啊,你不是把名下所有的股权都给我了?这么几条小链子不在话下啦,好歹我的身价也是过了亿的……”我朝着子霖贼兮兮地笑了笑。
“嘚瑟。”她撇了撇嘴。
“嘚瑟什么啊,我才不要这些麻烦的身外之物呢,拜托你毕业了赶紧从维也纳回来,我可只负责帮你暂时保管这股权。”
“安拉安拉,好歹年终能分得不少的红包呢。”
“没兴趣,我不缺这么点小钱。”
“得,掐死你这个财大气粗的。”子霖扭着小蛮腰上了楼,我也顺势跟了上去,还是睡一个好觉来的重要。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子那边以雷霆的手腕着重挑了两个颇为权高位重又冥顽不灵的老古董,整饬公司内部,现在整个蠡湖都很深刻地意识到得罪谁都不能得罪TAI子爷,他可不想表面看起来那般人畜无害,必要时,流些血也是在所不惜,是以,他最近一段小日子过得十分地滋润。子霖的签证也下来了,她现在就等着开学,于是每天和陈妈在家琢磨做一些什么菜色好,直直向着贤妻良母转型,顺带再帮我找些她以为的青年才俊,虽然每次都被我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给回拒,然而,她还是乐此不疲,似乎找上了瘾,说总有一天会攻下我这座珠穆朗玛峰,我也只能由得她去,子裴还是那般地游手好闲、走鸡斗狗,一般在家里很难看到他的身影,倒是娱乐版上时时能看见他和某个女明星或者是哪家的大小姐扯上了数不清道不明的桃色绯闻,照片上的脸越来越妖孽,外公看见了也不管,只是放纵着他隔几天就在报纸上出尽风头,子渊则是很苦逼又认命地将莫氏的责任扛着身子上,任劳任怨,每天为着莫MALL而操碎了心,虽然状况百出,但还是能补救。葳蕤春庭的项目很平顺地一点一点进行着,完完全全不需要我操太多的心,只是爸爸给的那五家酒楼倒是着实让我感到头疼,每个礼拜都要花上三天去L城坐镇,身上的赘肉倒是掉了不少,可是业绩还是平平稳稳的,不升不降。
虽然对着这酒店生意并不是很上心,但若是把这个盘子搞得一塌糊涂,估计爸爸要从加拿大飞回来掐我的脖子,所以我很是兢兢业业地隔天就跑一下L城。
就这样,2013年最后一天便在一大推的烦心事中悄然而至,2013年与2014年的跨年,是营销学的噱头,因为宣传得当,所有的少女都在期待,谁会是陪你跨越一生一世的人?而少年不得不放弃和兄弟间的吹牛、唾骂人生,陪着他们选择执手相伴的人一起倒计时,仿佛这样,便能跨过一生一世,瞬间白了发梢。
一期一会,世当珍惜。
我开着牧马人随意地在路上兜着风,夜晚的灯光很璀璨,外滩上早已经是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也无意去那边凑回热闹,便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行驶在人潮汹涌的路上。
忘了在哪里看到过以下一段话:
Itsfunnyhowsomeonewhowasjustastrangerlastyear,canmeansomuchtoyounow。Itsterriblethatsomeonewhostyear,canbejustastrangernow。Itsado。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人相遇相爱,有人分离陌路,这便是时间的魅力,我们无法抗拒,只能满心欢喜或者满腔悲怆地接受,时间不会在乎你是欣喜还是忧愁,我们只消接受便是了。
今夜,恐怕陪着我的只有坐下的牧马人了吧?我手指在方向盘上不住地敲打着,眼睛却是不闲着,这黑压压的车子,真是太不善心悦目了。
好不容易才在路边找了一个停车位,慢悠悠地停好了车子,也不下车,只管把音响调到最大,然后再隆隆声中,打开一罐RIO,慢慢地品着歌词。
数字在不知不觉中跳到了22:22,最近好像和这个时间很是有缘,晚上看时间时,总能看到,这是不是说明我很二?在心中自嘲了一番,抬起头……
我打开车门,在猝不及防下与寒风抱了一个大满怀,深深地吸了一口凌冽的夜风,寒意如刀子般搅动着我的五脏六腑。橘红色的路灯下,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黑色的毛呢大衣,暗红色的围巾松松地绕了一圈,他的双手插在大衣的兜里静静地站立在寒风之中,时光在刹那间停滞,就连萧瑟的风都吹成了不寒杨柳风。
霓虹灯闪闪烁烁,明明灭灭的如同上帝之眼,多想就这么静静地站在一边,听风吹动沙沙声响的树叶,任深夜的露水慢慢侵蚀了披在身外的大衣,天荒,地老。为谁风露立中宵,想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当他的视线落在我的身上时,全身的血液在沸腾,我被上帝之手点了一下穴位,动也不能动。视野被氤氲的水汽阻隔了,看不清他的表情,所有的思绪都幻化成了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他一步一步像我走进,仿佛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不是短短的数十米路,而是沧海与桑田。我很清晰地记得上高中时,每天中午,他都会去2号食堂,然后在1号窗口排队打菜,从不改变,这是否能说明,顾睿,是一个专情的人呢?现在,上海那么大,只要不刻意去相遇,就算是穷尽一生,都有可能不再见面,我失去了他的踪迹,能遇到他的几率已微乎其微。世界那么大,我该如何寻找一个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顾睿?还好,他正穿越迢递的时空,跋山涉水向我走来。
矜持,对于我而言,并不能卖的多少钱,趁我还有机会,还能攥着他的手,对他诉尽衷肠,我拔开双腿,向他狂奔而去,我怕,晚了一步,他便会像《萤火之森》中的那个少年,被人类的孩子窃取了他的灵魂,只留下一袭长衫供我哀缅。
我的手指触到生冷如铁的外衣,脸贴在上面,毛料隔着细嫩的肌肤,细微的疼痛。
“可不可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等在原地,我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只能迷失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我靠在他沾染了寒意的大衣上喃喃自语,但是,他肯定能听得见。
顾睿微微叹息,手臂环了我的身,头搁在我的顶上,下巴的个头触着我的发,莫名的心安:“生生,如果我要走,带你一块走,可好?”
我用力地点点头,声音搁在喉咙中,任凭自己再怎么努力还是发不出任何声息。就算是碧落黄泉,我也欣然赴约,只要我们的双手还能相牵。2014年在他的怀抱中悄然来临,轻轻地一挥手,便这样告别了365个日子,8760个小时,525600分钟。这个怀抱,是否便是我一生一世的避风港?
暗青色的胡子杂丛生长在他原本光洁的下巴上,我和顾睿端坐在牧马人的后座上,执手相看,无语凝噎,我拿起左手,抚上他的脸,仿佛这样,便能弥补那段他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夜空中绽放出绚烂的烟花,开出一朵朵各异的形状,迎接未知的新一年。此刻的我怀揣着忐忑的心,我怕这只是上苍一时心血来潮,将他送到我身边,而后12点的钟声敲响时,他在一边阴阴地发出冷笑声,把一切都收回去,如同辛德瑞拉的南瓜马车和华丽的裙裾,明艳不可方物的少女刹那被打回原型,回归于着一身灰不溜秋衣服的灰姑娘,手忙脚乱地在灰烬中挑拣着豆子,受着继母和两个姐姐的嘲讽。
我不想去问他和君子兰的后续,也不想去追究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要他在我身边就好,其他的问题,带留到未来我们共同去面对,了不起,就是被外公臭骂一顿。就像许倾城不顾一切地追逐父亲的脚步一般。现在的我才悟出一个道理,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值得去追根究底,无知才是保鲜快乐的不二法门,只要他在我身边。
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明明内心怨恨了他不下百次,千次,还时时刻刻告诉自己,他出现在面前时,一定一定不要搭理他,只管冷着一张脸,从他身边走过,连一个回眸都不屑于赐予他,然而,当心心念念的那个他真的出现在面前的那一刻,所有的怨气都如同露珠遇到阳光般,蒸腾而走,只余下说不出的委屈氤氲成一层薄薄的水汽,只要他的手轻轻一拂,便会消失不见。
旭日挣脱最后一丝乌云的束缚,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人间,灰暗的建筑物在一瞬间笼上一层梦幻般的光芒,我捧着一杯热巧克力,和他并肩倚着车身,看一出日出。清晨的街道上早已看不出昨日的摩肩接踵的场景,寂寥的只有几个扫街的大婶尽忠职守,扫把刷在水泥街道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看了他一眼,“如果你要走,请不要说再见,因为每说一次再见,我就会想你一分。我怕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影子道别。”我顿了顿,“我记得简媜说过一句话,当时我看到时,一下子就被击中了心: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你看,我们倥偬斑驳的岁月中,还有这一地的霓虹灯和漫天绚烂的烟花。”
“生生,我来了就不再走了,你没有看见我已经拿着全部的家当来投靠你了吗?”他戏谑地笑了笑,向我举了举左手,阳光下,折射出一点闪亮的银光。我凝神细看,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素色的戒指。那是我跑遍了所有的饰品店,在六福选中的一款戒指,那天南京东路上人潮涌动,我被迫随着人流超前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一心想要找一个礼物送给他,挑来挑去,却发现他什么都不缺,唯一少的便是手上的饰品,不知为何,送他一枚戒指的念头便跳到了脑海,于是急急地转身,拨弄开周遭的人,逆着人流而行,跑到六福珠宝,细细挑选可以戴的上他手指的戒指。
当我把这枚戒指套上他骨节分明的中指上时,我发现他的面颊带着些许桃花色,“记住,这便是莫氏所有了,只有我莫子兮才有权利把它摘下,断了其他女人的肖想,从今往后,爱妃便是莫顾氏了,如若其他女人想要染指,便遇神诛神,遇魔杀魔,爱妃你说可好?”
“甚好,甚好。”他转了转戒身,amour,细小的字母刻在上方,那是我让他们加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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