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家以后,宋章把在外面和赵甜心交流的那些事情抛到了脑后。
她冲了个澡,换上了干净的睡衣,抱着妈妈给她留的半个西瓜,舒舒服服的窝在椅子里,打开了那台笨重的台式电脑——二零零九年,家用台式电脑已经开始进入被淘汰行列了。
宋章想先装扮一下自己的QQ空间,换个愉快的背景音乐,以此来向同学们展示一个积极向上的自己。
她登上QQ,听到了一阵“滴滴”声,有新的好友申请,打开一看,好友申请留言上赫然写着“周云霄”。
宋章愣住了,其实下午和赵甜心交流的那些事,比如周云霄说要添加她的联系方式,她也没有真的往心里去,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讨论过往的那些旧人旧事。
但是现在周云霄的好友申请就出现在眼前,宋章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该不该通过呢?事情过去三年了,他应该也对此释怀了吧。重新添加彼此的好友,只不过是因为有老同学的情分所在。”宋章这样想着,用鼠标点击了“同意”。
刚点击了同意,周云霄就发来了消息“好久不见,甚是想念,最近好吗?”
宋章读到这句话,还是多多少少有些反感的情绪的。她避重就轻的回复道“我挺好的,你怎么样?”
周云霄回复“好的很。很久没见了,约一下见个面吧。”
宋章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了,她觉得周云霄也太主动了,经历过许昊然那种霸总似的追求,她对这种过于主动的行为产生了一种抵触。
她干脆不回复周云霄了。
但是周云霄的消息一直不停“人呢?”“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在忙?”“不会是对我有什么不满吧?”“有些话需要见面说。”“快回复一句呀。”
宋章看着越来越多的消息,心里越来越烦。
她想“好不容易过去了三年,她对周云霄由厌恶变成无感,由无感变成偶尔怀念,昨天听赵甜心说他考上了国防生,还对他产生了一点敬佩,结果今天就这样穷追不舍的发消息,那点好感又败干净了。”
她干脆退了QQ,直接登录到QQ空间。世界安静下来了,没有了炮轰似的提示音,只有各种好看的背景图,以及好听的背景音乐。
宋章把背景音乐换成了一首纯音乐“哈尔的移动城堡”,轻快的旋律,闭上眼睛聆听就可以想象的出一个神奇美好的画面。她特别喜欢这首音乐,还打算等过几天买了新手机,当作手机铃声。
结果刚换了背景音乐,周云霄就在空间里给她留言了:新的音乐真好听,我也拿来当背景音乐了。
简直不能忍了。
她气冲冲的登录上QQ,质问周云霄“拜托,你到底想干什么。我通过好友申请,只不过是因为念及老同学之情,如果我的行为让你理解上有了偏差,那我跟你道歉,我们可以再把对方删了。”
周云霄沉默了一会,回复道“我等了三年才敢加回你的QQ,怎么舍得再删掉呢?如果你不喜欢太密集的交流方式,那么我今晚就说到这里。以后你心情好一点再聊。”
说完周云霄的QQ头像暗了下来,变成了灰色。
宋章放下手里的大西瓜,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看到周云霄头像暗了下来,心里突然有点后悔。
她想自己是不是太咄咄逼人了,是不是太不给周云霄面子了?周云霄也没说什么敏感的字眼和话题,她究竟在烦躁什么?
良久,宋章给灰色头像的周云霄发了一个消息“不好意思,是我冲动了,有事再联系吧。”
装扮空间和背景音乐的心思被周云霄的好友申请打断了。宋章吃完西瓜,洗了漱,就躺在床上开始思考今天的事情。
她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三年前她的行为对周云霄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周云霄为什么不会记恨她呢?他一定是菩萨圣人心。
宋章还不知道周云霄已经目睹了她和许昊然亲密的画面,如果她知道这个事情,那么她会更不理解周云霄三年后又对她充满热情的做法。
宋章用妈妈的小手机给赵甜心发了一个短信,告诉赵甜心,她和周云霄已经添加了各自的联系方式,并且周云霄一上来就给她很大的压力。
赵甜心回复宋章“我猜周云霄对你依旧念念不忘,即使过去这么久,即使他也知道你高中谈过一段恋爱,他都不在乎。我觉得这个家伙挺重感情的,我都被感动了,怎么办。”
宋章回复“我是向你讨教接下来该怎么办的,结果你好像站在了周云霄那边,你快睡觉吧,小叛徒。”
或许赵甜心说的对,周云霄是一个极其重感情的男生,这一点宋章也有所体会。以前和他交往的时候,他很细心很温柔,很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和他相处的模式是很舒服的那种。
她不自觉又对比了一下许昊然,热情似火如他,迅速退出也如他。
许昊然的外形无可挑剔,但是他给的爱情就像龙卷风,来的快去的也快。而周云霄一直是很稳的那种男生,虽然样貌和许昊然差了一大截,但是他学习好,能力强,以后的前途又十分光明。
正比较着,宋章突然就清醒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在这做什么梦呢?瞎比较什么呢?
两个男生,一个光明正大的抛弃了自己,现在要出国了,以后是生是死都不一定有消息。一个被自己伤害过,虽然加回好友,但是自己也大可不必妄想人家会再回来追你,你又算老几呢。
回想着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宋章私心里想,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伤害过别人,被别人伤害过,但是也都体会过其中的美好。
宋章想好了,如果周云霄真的再返回来追求自己,她也不会答应。一方面因为她真的不再喜欢他了,其另一方面如果答应他的追求,那么他会以为这是对他的补偿。
宋章想,再也不谈恋爱了,太让人心累了。以后进了大学也不会谈恋爱,好好学习,努力考研,考博,充实自己,深造自己。谈恋爱有什么好的呢,还不如做一个有实力的女生。
宋章想着想着,就进入了梦乡。看小说,630book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胜者为王 封仙纪 穿越七零,顶流女配扎根北大荒 娱乐:重回女儿去世前,爆红全网 农门小作精:守寡后嫁给冷面将军 一把石镐,我在废土挖矿建厂 尘星尘 单身大佬和他的匹配对象 亮剑大无赖,独立团头号狗头军师 公路之王 神话版三国 原神:开局召唤雷电将军到现世 末世重生后有空间的日子 来自异世界的妹妹 顶流做梦都想暴富 诸葛蛋的玄幻人生 主神游戏:我有个创世引擎 梦回原点 开局一把破土铳,挡我暴富全送走 洪荒,我怎么是一条龙
本以为闯荡江湖是一场潇洒快意之旅,却没想到长达十年的阴谋找上门来。父辈朋友恋人,当在意的人纷纷卷入其中,该如何保持初心,一往无前。...
我是萧潜,我为霸天雷神代言这绝对是一本好书。...
她,横行天下的黑道神话,一朝穿越,遇上了他,至此人生那是三百六十度扭曲的血泪史。他,闻名天下的魔君,无数人无不争抢只为得到他的庇护,然而就因为她的不屑一顾,从此记恨上了她!想要灵丹提升实力?想要法器自保?统统不许!某日,大军压境,面对无数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的众派,风华绝代的他笑曰被他们碎尸万段,或者做本君的魔后,你自己选。某女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力扛山河的魄力,走向了被众人碎尸万段的道路上。魔君某女刚刚生产后,魔君抱着两人的爱儿,笑问孩子都生了,这回是不是该收收心,嫁给本君了?隔天,盛大婚礼,迎来了空无新嫁娘的喜轿,魔君彻底怒了!白画心,有本事这辈子你别让本君抓到你!...
她是尚书府的嫡次女,因二姐毁容,她不得已替嫁,成为太子侧妃,卷入后宫的争斗当中。原本性格懦弱的她受尽羞辱,在失去龙种之后她彻底醒悟,想要在勾心斗角的后宫中生存,必须要狠!她智斗宠妃,力拼皇后,毒杀贵人,成就头顶凤冠!...
宝儿们康下预收娇气美人,文案在下面哦~叶家的别墅里,养着一个肌肤胜雪,发丝如乌木的漂亮少年,少年纤细单薄,细瘦的腕子上淡青色的血管在薄薄的皮肤下攀沿而上,像是邪恶的吸血鬼在他身体里埋下的诅咒。少年日复一日被困在这样逼仄的环境里,干净的黑眸看不到清晨的第一束朝阳,及腰的长发沐浴不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定时来送三餐的佣人每每看到他的背影,必定会在心里长叹作孽啊。他是叶家不可说的存在,就像开在腐烂泥土里的一朵纯白的玫瑰,可等待他的命运却注定只能是在这滩烂泥里腐烂枯萎。谁曾想叶家也会有被人拉马下水的一天,为了挽救公司岌岌可危的资金链,叶家掌权人想到了联姻,与如日中天的鹤家定下婚约。鹤老爷子选择接受叶家的联姻提议也不过是念在昔日好友的情谊,随意把这门亲事丢给了他的小儿子鹤爵。鹤爵是鹤老爷子小老婆生的孩子,从小不怎么受宠,却硬是靠着自己铁血毒辣的手腕在鹤家杀出了一片天,得知他要娶叶家从小被娇惯坏了的小少爷时,也只是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是一个玩物罢了。娶回来,摆着当花瓶是了。可他不知道的是,在叶家少爷和他母亲的计策下,嫁过来的却是那个被关在他们家里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大婚当晚,肌肤雪白,身材娇小的叶雪理睁着一双懵懂清澈的眸子,看着眼前比他高出许多的强壮男人,学着每日给他送餐的佣人教他的话,软软的叫他老公~鹤爵瞳孔地震这就是命中注定的老婆吗?鹤爵救命有点上头狠戾偏执独占欲超强攻x如沐春风小天使受攻受身高差很大,大狗勾rua小奶猫的感觉?现代同性可婚背景高亮提示!!一些很重要的话设定上主角被反派继母关起来,但是并没有身体上的任何虐待,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污点,并且文中继母和叶家人都会受到该有的制裁,并不会有任何洗白,小说行为请勿模仿!!!!!!狗血古早,没有文笔,不好这口的及时点叉止损哦,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早上起来看到好多负评,懵了,首先澄清我没有开什么负分自动投诉删除啥的功能,第一次听说这个,没有排雷攻非处是我的问题,非常抱歉,设定上攻是一个快三十岁的总裁,不可能没有交往的经验,但他并非私生活混乱的人,文中也有强调,请不要打着排雷的名义说些不负责任的话,至于评论说我喜欢写渣攻贱受,救命我写的文除了早期第一本,其他全部都是攻受双洁,写文不易,请大家都心平气和一些,感谢。最后再次慎重排雷,攻不处!受也不是智力不正常,只是缺乏生活常识,攻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在他明白前不会跟他发生关系!预收娇气美人小镇芒县的高中新聘了一位英文老师,城里来的老师头发柔软,肤色苍白,一双微挑的桃花眼勾人的艳丽,是个十足的漂亮美人,初来就在芒县引起不小的轰动。恰逢教师宿舍漏雨维修,校领导将他安排在了镇里超市大户的孟朗家暂住。薄厌拎着行李箱,仰头看着来车站迎他的男人,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脸倒是周正,浓眉星目,很硬派的长相,孟朗孟朗,名字孟浪,人看着也粗俗,细长漂亮的眼睛里便流露出些许的鄙夷。孟朗初见到薄厌,还以为家里养的那株水仙成精了,城里人娇气柔弱,握着拉杆箱的手十指纤长,葱白的指间透着点粉,孟朗便把那拉杆箱里接到自己手里,心想回去得在铺了软垫的大床上再加一床鹅绒被,这人娇滴滴的,再硌坏了。于是当天晚上他就看到这娇滴滴的城里老师拿着拖鞋怒拍五只蟑螂,手刃一只大黑耗子。目睹现场的孟朗就,挺意外的。薄厌,人如其名,性子凉薄尖酸,不讨人喜欢,他带着不能启齿的秘密来到这个小县城,本以为会守着这个秘密在这里生老病死,没想到住进孟朗家的当天晚上,就被他误闯进浴室撞个正着。薄厌不如就送他跟蟑螂和大黑耗子一起投胎算了。小剧场来乡下避世的薄厌怎么也没想到,这看似头脑简单的粗犷汉子反倒比十个城里奸商加起来都要可恶精明,害得他赔了身体还大了肚子,连夜收拾包裹逃回了城里。一觉起来发现他的小娇气包不见了的孟朗也是心急如焚,地毯式搜索找了好几个月才找到他家门口。门一打开,薄厌挺着肚子出来,几天几夜没睡觉的汉子两眼通红,抬手抹一把脸,咬咬牙没事,再胖二十斤也是我的心肝!薄厌滚你丫的!...
...